最新消息
24
2015.12
2012年6月新聞稿


政府廣告浮濫已不容持續  訂定自殺防治法刻不容緩

(台北訊)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新防會)昨天完成2012年觀察報告,指出政府廣告近年來涉嫌浮濫,粗估至少燒掉十餘億元以上經費,應通盤檢討改進,以免繼續浪費納稅人的血汗錢,並傷害媒體的自主性及公信力。

新防會說,儘管去年初立法院修法嚴禁政府置入性行銷,根據監察院審計部七月底公布的一百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央政府花了近十二億元做政策宣導,其中竟有超過三分之一、逾四億元違反預算法禁止置入性行銷的規範;十八個刊登政策宣導的機關,有十五個違法。

新防會也發現,近四個多月來,社會接連發生多起血腥暴力事件,一件比一件殘忍狠毒,泰半與媒體「現場重建」式的赤裸裸報導有關,顯已產生負面效應,且嚴重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少法)。新防會呼籲媒體自制、自律,政府並應儘早訂定一部週延的「自殺防治法」。

此外,近數月來青少年自殺新聞頻傳,導致模仿效應。據衛生署統計,去年就有174名15至24歲青年以自殺結束生命,高居第二名,僅次於事故傷害。新防會因此籲請媒體發揮同理心,落實遵守世界衛生組織自殺新聞處理規範,切勿成為自殺的「推手」。

六月各主要報紙的「烏龍新聞」評比(未註明政府機構者、置入性行銷、中國廣告,都列為「烏龍」計算)。依序為:聯合報3則(含更正1則、中國廣告1則)、蘋果日報2則(含更正2則),中國時報1則(未註明政府機構者1則)、聯合晚報1則、自由時報1則(含更正1則)。合計8則,刊更正者4則。

同月違反新聞倫理道德規範的示意圖和照片,依序為:自由時報26則(含自殺22則)、蘋果日報16則(含自殺9則)、聯合報13則(含自殺11則)、中國時報12則(含自殺9則)、聯合晚報4則(含自殺4則)。合計71則(含自殺55則)。(參見附表一、二)

新防會觀察報告,是以自由時報、蘋果日報、聯合報、中國時報及聯合晚報等五家主要報紙,比較其新聞處理,大致以有無檢具消息來源、是否落實新聞查證、實質平衡報導與否、新聞編寫是否公正客觀真實,及有無善盡媒介責任,包括新聞倫理道德規範在內為觀察標尺。

據新防會登錄,去年主要報紙幾乎天天出現全版或半版的政府廣告(各類的論壇、座談會、專輯或專題,另「媒政商複合型」、「隱藏性」等置入性行銷,尚未計算在內)。例如去年六月便達110則,十二月更高達295則。今年元各月雖有降低,六月仍增至128則(參見附表一)。

新防會指出,根據審計部公布的審核報告,中央政府及國營事業、非營業特種基金違法廣告內容主要為:「未標示為廣告惟已揭示辦理機關」、「未標示為廣告且未揭示辦理機關」、「已標示為廣告惟未揭示辦理機關」。其中,各機關以國營事業的政策廣告違法比率高達九成八;非營業特種基金違法比率也超過二成三。

據新防會一年半來的觀察,政府廣告用新聞包裝,新聞廣告化情況相當多,已泰半淪為「歌功頌德」式的宣傳或活動,或屬「公關」性質,或為中央部會和地方首長自我吹噓之類的廣告。例如,2017年才要在台北市舉辦的世界大學運動會,去年底就砸2,300萬元不斷打廣告,北市府還編列今年至2017年,花12.3億元在國內外行銷。

同時,還有不少屬於公營事業(含官股銀行)的營業性廣告,甚至長期或不定期的「專輯」(如「台北畫刊」、「2012花現台北 爭艷再現」等)、「旅遊專欄」(交通部觀光局的「台灣好行」)補助等等,都屬花公帑自我吹噓。

新防會指出,媒體為社會公器,有監督政府的責任,自亦受到社會監督,不能以新聞作圖利或營利的行為,更不能接受政府變相的「補助」或「公關」,此已為民主國家新聞專業規範的共識。況且政府廣告經費又來自納稅人,故不論政府或媒體皆須向社會負責,都不能浪費公帑,現今政府須應就此做通盤檢討改進。

新防會說,近數月以來社會的驚悚血腥事件層出不窮,有情變動輒毀容、打爆女友肝臟奪命、或殺女友割下雙乳、殺女友奪命還轉刀挖肉、或用刀割女友全身或性侵殺害割頸、對不滿同事割臉、削耳的驚悚暴力事件,乃至追討賭債的剖胸斷頸血腥慘劇等等,凡此均違反新聞倫理道德規範(含「兒少法」規範),易產生負面教育和不良效應。

新防會說,目前部分報紙新聞編寫仍多採赤裸裸方式處理,照片的選擇,亦常刊用兇器照片或慘不忍睹的拔童指照片,類此兇殘虐童的鏡頭,引發社會諸多非議。

新防會統計,目前主要報紙的自殺新聞報導,已有增多情形,由今年上半年高達267則,比2009年全年的140則要高,特別是近數月來青少年的自殺(包括大、中學生)事件增加,無異是一大警訊,實須有妥善周詳的防治之道。

新防會再次呼籲政府,儘早訂定一部週延的「自殺防治法」,透過跨部會、跨單位的整合、協調,建立全方位的自殺防治體系,以落實防治的工作。媒體更應將世界衛生組織的規範落實為編採報導的準則,畢竟,媒體在自殺防治也扮演重要角色。
 
2012年六月置入性行銷類別統計表(附表一)
 

則數
報名
註明政府機構者 未註明政府機構者 置入性行銷 中國廣告
聯合報 28 0 0 1
中國時報 26 1 0 0
蘋果日報 25 0 0 0
聯合晚報 25 0 0 0
自由時報 24 0 0 0
合計 128 1 0 1
 
附註:一.未註明政府機構者,係指未符「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條文」規定者;置入性行銷,則是將政府廣告性質改以新聞編寫方式表現,亦未符「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條文」規定者。(例如去年6月6日「桃園河川中心動土」,聯合報在A11版註明「桃園縣政府廣編」。中國時報則在A5版採「新聞」編寫方式處理,就有「置入性行銷」之嫌。)兩者均以「置入性行銷」計算,視同「烏龍新聞」。

二.各主要報紙的「烏龍新聞」評比中,也將未註明政府機構者、置入性行銷、中國廣告,列為「烏龍」計算。

三.類此置入性行銷和中國廣告等刊登行為,若依新聞正確編寫規範、「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條文」規定及符合兩岸相關法規後,將不再列入計算。

「預算法增訂第六十二條之一條文」中華民國100年1月26日華總一義字第10000016621 號   基於行政中立、維護新聞自由及人民權益,政府各機關暨公營事業、政府捐助基金百分之五十以上成立之財團法人及政府轉投資資本百分之五十以上事業,編列預算辦理政策宣導,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且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單位名稱,並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
2012年六月烏龍新聞統計表(附表二)
則數
報名
烏龍新聞則數  備  註
(有更正者)
聯合報 3(含中國廣告1) 1
蘋果日報 2 2
中國時報 1(含(未註明政府機構者1) 0
聯合晚報 1 0
自由時報 1 1
合計 8(含中國廣告1、未註明政府機構者1) 4
 
※另外,六月違反新聞倫理道德規範的示意圖和照片依序為:自由時報26則(含自殺22則)、蘋果日報16則(含自殺9則)、聯合報13則(含自殺11則)、中國時報12則(含自殺9則)、聯合晚報4則(含自殺4則)。合計71則(含自殺55則)。
 
新防會新聞觀察報告主持人:呂一銘(前國營台灣新生報發行人兼社長)
電話:0912270986